捡到的就是自己的
小的时候,幼儿园老师教育我们捡到东西要交给老师;她还教会我们唱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”——看看吧,现在都没法说话了,随便一句就总会暴露一些年龄😒
可是那个时候我的父母却用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告诉了我,捡到的东西就应该是自己的:
我问妈妈,我是从哪里来的,她说我是从大街上捡来的;
我问爸爸,我是从哪里来的,他说我是从垃圾桶里捡的;
我一起问他们,我是从哪里来的,妈妈作为代表说,我是他们从粪坑里捞上来的。
年幼的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都处于一种凌乱的状态,原来我从哪里来的,是一件特别不靠谱的事。
但最重要的一点是,让我看清了他们自私的本来面目,明明我是捡来的,却一直把我据为己有,他们难道不知道把我丢了的人,现在很着急吗……
后来,老师也变得不像我心中想的那样伟大,她以自身为榜样给我重新解读了一下拾金不昧:
小学二年级,我捡到了5元钱,在那个时候那可是一笔巨款,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自豪的把它交给了班主任老师。
放学的时候,我看到班主任的儿子拉着陈老师女儿①的手,拿着五元钱,在学校门口小贩那里买好吃的。
那张钱上的红色圆珠笔的印记,我记得很清楚。
回家一路上,我在心里总觉得自己是个二逼,巨款归了别人,连陈老师女儿的小手也是人家的了,现在回忆起来,这就是拿着别人的钱在泡妞,还不如吃软饭的。
① 与班主任儿子和陈老师女儿都是同年级同学,不同班。八年后,我把陈老师的女儿睡了。
在往后的岁月里,我捡到过的东西不算少,除去失主就在旁边的,我大都据为了己有。
当然也有一些捡到就会有扔掉的,比如卫生巾、安全套这样的东西,都是没开封的。
也有捡到百元大钞被我扔掉的,当时天太黑了,回家才看出来这钱的发行机构不太对劲儿,上面写着“天地银行”。
这是刚才在小区楼门口捡到小玩意,回来用酒精湿巾擦了擦,这色彩跟我的键盘简直是太搭配啦!
所以嘛,能捡到的都是跟你有缘的,就应该属于自己,谁问也不承认自己捡到了。
什么拾金不昧,扯淡吧!